函轉行政院於109年6月10日修正公布之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0條、第55條及第90條,定自109年12月1日施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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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0-10-13 08:30:07  點閱:296
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9年10月6日臺教社(一)字第1090141422號函辦理。

二、請點選附件仔細參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