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導主任
張貼日期: 2022-01-22 13:45:58 點閱:238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75251A號函辦理。 二、有關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近日接獲家長反映,有民間人士自稱教育部教育宣導中心委託人員,說明為協助學生因應108課綱調整後之學習發展,將派人至家中免費提供1小時之課後安親教學等情,查教育部及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無成立是類宣導中心。 三、請貴校透過公開集會或親師座談會等場合,協助向師生及家長說明,避免不實資訊影響學生及家長權益。